应聘办法
聚焦山东省八大发展战略和德州市“541”现代产业体系,立足学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定位,着力引进以下人才:
(一)国家级、省级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生导师、重点学科建设急需的教授。
(二)教学与学科发展急需的博士(博士后)
经济学、法学、教育学、文学、历史学、理学、工学、农学、医学、管理学、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的博士毕业生均可报名,择优引进。
a1类:对其提供的代表性业绩成果,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,认定是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成绩突出,在国内外有很大影响,且符合我校办学特色。
a2类:对其提供的代表性业绩成果,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,认定是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成绩比较突出,在国内外影响比较大,且符合我校办学特色。
a类:对其提供的代表性业绩成果,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,认定是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成绩较为突出,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,且符合我校办学特色。
b类:对其提供的代表性业绩成果,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,认定是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成绩一般,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,且符合《德州学院重点建设科研平台》急需的优秀博士。
c类:学校教学急需的优秀博士。
对于少数代表性成果数量较少、水平较高的优秀博士,可根据其代表性成果的同行评价意见确定相应层次。
(三)深化校城融合、满足我校产业学院建设需要的应用型博士
一是立足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定位需要,引进我校产业学院急需的应用型博士;
二是根据我校与德州市签订的人才共引共享共育共用协议,和德州市企业联合引进企业急需的应用型博士。
招聘政策
1.遵守宪法和法律,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2.德才兼备,身心健康,能胜任岗位工作;
3.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;
4.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;
5.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(1980年以后出生),特别优秀的博士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;
6.原则上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提交毕业证、学位证。
7.受聘到校后,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完成教学、科研等工作任务。
工资待遇
(一)国家级、省级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生导师、重点学科建设急需的教授,采取一人一议、一事一议的办法,依据实际贡献合理协商确定其薪酬待遇,具体办法参照《德州学院“天衢英才”工程实施办法》(德院党字〔2019〕17号)执行。
(二)博士(包括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)
1.安家费:按a1、a2、a、b、c五个层次分别提供安家费60万元、40万元、30万元、25万元、20万元(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安家费在同层次博士安家费的基础上增加20%)。
2.生活补助:
a1、a2、a类博士来校工作前三年,完成每学年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后,每年享受生活补助12000元。
3.按项目管理方式提供科研启动经费。
(1)理工科实验类博士(博士后)5-30万元;
(2)理工科理论研究类及文史类博士(博士后)3-10万元。
4.提供周转住房,可免房租居住2年;不需要周转住房的,2年内提供住房补贴1000元/月。
5.按照《德州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办法》,可直聘教授、副教授。
6.按照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家属工作。
7.科研经费配套和奖励政策。
对于学校发展急需的特别优秀博士,按一人一议、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其引进待遇,可不受德州学院2021年人才需求信息中引进层次及待遇的限制。
附加文档
德州学院2021年引进人才报名表.doc